索引号 | 53040020189853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29 |
我市关于全社会R&D(研发)经费投入激励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争取“十三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有较大突破,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我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占GDP2.5%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玉溪市实现2020年R&D经费投入占GDP2.5%的实施方案(试行)》。旨在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全市各类创新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打造玉溪经济发展新引擎,为玉溪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此,玉溪日报记者采访了市科技局,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R&D指的是什么?
市科技局:R&D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全社会R&D经费投入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战略性投入,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R&D经费投入与 GDP之比,称作R&D经费投入强度。
记者:我市为什么会出台《玉溪市实现2020年R&D经费投入占GDP2.5%的实施方案(试行)》?
市科技局:一是为了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逐步转移到依靠创新驱动上来,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是因为R&D经费投入强度是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而“十二五”期末我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仅0.37%,与全省平均水平0.8%差距较大,政府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需要政府激励和引导,争取在“十三五”期间R&D经费投入有较大突破。
记者:我市激励引导R&D 经费投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市科技局:我市激励引导R&D经费投入,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全市各类创新机构加大R&D投入,提高R&D经费投入强度,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打造玉溪经济发展新引擎,为玉溪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记者:我市R&D经费投入的主要目标?
市科技局:我市R&D经费投入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 年,R&D经费投入总量达50亿元以上,力争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全国2.5%的平均水平;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投入总量达40亿元以上,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投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资金占R&D经费投入的比例分别为15%、80%和5%。
记者:针对企业R&D经费投入,有哪些激励政策?
市科技局:引导支持激励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主要有三方面的激励政策:一是对新设立专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及首次升规、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财政按照相应管理办法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二是对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分别给予基础补助、增量补助和重点补助。三是加大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前两项补助,是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盖“第二床被子”。
记者:什么是基础补助、增量补助和重点补助?
市科技局:基础补助是指企业R&D经费投入支出在800万元以下(含800万元)、超过800万元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分别按3%、2.5%计算补助经费,超过5000万元的按超出部分的2%计算补助经费,分别给予基础补助;增量补助是指按企业年度R&D经费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额的3%计算增量补助经费;重点补助是对全市年度R&D经费投入前10名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市财政R&D经费投入后补助提高1个百分点给予重点补助。
记者:针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R&D经费投入方面,有什么样的激励政策?
市科技局:一是企业与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鼓励企业联合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的产业技术前期研究,引导支持企业自主选题,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产业技术预研资金,市财政按照企业到位资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承接市内企业委托的研发项目,市财政按照企业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企业与院士、专家合作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根据《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市财政按每年60万元给予经费补助,并连续补助3年;建立专家工作站的市财政给予连续3年,每年30万元的经费补助。
记者: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究工作有何激励?
市科技局:一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究工作。市财政安排相应科研经费,根据年度学科建设情况及科研业绩,支持市内高校及有较强实力的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根据上年度R&D经费投入情况及科研业绩,支持科研院所开展应用基础、实用技术研究。二是吸引国内外知名院所落户玉溪。对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高校在我市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并引入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和投入R&D经费的,市财政给予连续3年每年按投入R&D经费的10%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高校在市内设立独立法人产业研发机构并投入R&D经费的,给予连续3年每年按投入R&D经费的10%最高50万元的经费支持。
记者:对获得知识产权方面有激励政策吗?
市科技局:鼓励市内各类创新主体在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领域获取并维持知识产权。对上年度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件以上,或维持6年以上的重要发明专利2件以上,以及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品种审定证书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根据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品种审定数量,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补助,补助经费用于专利申请及维护,构建知识产权优势。
记者:对吸引外来R&D经费投入方面有激励政策吗?
市科技局:在吸引外来R&D经费投入方面,主要是引导有关部门、各县(区)及各类园区用于补助招商项目生产性设施建设、经营性补贴等财政资金的一定比例转化为R&D经费投入。引导县(区)引进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到玉溪投资,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支持各类市外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联合创新团队、创新机构在我市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记者:在引导全社会多渠道R&D经费投入,特别是银行资本加大对R&D经费投入方面的激励政策是什么?
市科技局:在引导银行资本加大对研发的支持力度方面,主要是结合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建立银行+保险或担保等多种形式组合的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力度,引导和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加企业R&D经费投入。
记者:在激励创业创新方面有什么样的激励呢?
市科技局: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落户玉溪并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的双创中心、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按落户一年内投入R&D经费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考核合格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给予2年运营费用补助,其中运营满1年补助10万元、运营满2年补助20万元;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区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与50万元补助;推进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县(区)承担每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一次性补助40万元的建设经费。
记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得到的财政后补助资金使用上有要求和限制吗?
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按照上述政策措施得到的财政后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企业项目研发和平台建设,并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将科研项目经费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凡未用于科技研发,未单独核算的财政补助资金,财政部门将收回已补助的财政资金,三年内取消申报财政科技资金资格。另外,企业申请财政科技项目资金补助,必须以上年度或当年项目申请前企业R&D经费投入高于申报的财政科研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为前置条件。
记者:我市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力争到2020年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
市科技局:一是建立研发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研发经费投入作为全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性投入进行部署,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研发工作的投入力度,市、县(区)财政要优化支出结构,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并逐年提高财政安排研发经费投入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比例。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有关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加强部门的综合协调,促进部门项目、工作措施和政策的联动,解决资金配置碎片化和研发经费投入中遇到的难点、卡点问题,促进财政资金聚焦研发投入,推进政府财政研发经费投入目标实现。三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研发经费支出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建立开放型研发创新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资源聚集,促进研发资源的共享与应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有关政策,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承担企业委托的横向项目和政府计划项目,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中同等对待,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激发研发经费投入活力。四是整合现有资金用于研发经费投入。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投入的部分进行整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每年安排的资金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研发投入。五是强化研发经费投入监测和统计工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国有资产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等职能部门要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季度监测统计制度,开展季度监测统计,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提供支撑。加大统计、科技、教育的研发经费统计工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推进统计结果共享与应用。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科技统计中心,配置2―3 名科技统计人员,安排专项科技统计经费,做好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县(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科技统计人员。六是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对政府财政研发经费投入部门的责任考核,纳入市直部门综合考评考核指标体系;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推进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将研发经费投入额作为企业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玉溪日报记者 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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