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74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金〔2024〕143号),玉溪市被列为云南省首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试点城市。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部门协同联动、集成高效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 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48号)要求,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房办〔2015〕45号)和玉溪市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文件规定。
三、事项名称及服务对象
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对象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四、关联事项
贷款购房人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内容。
五、工作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实现线下高效办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
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核心业务系统优化升级,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和玉溪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信息,通过系统接口调用、线上联办,除借款合同面签线下现场办理外,探索利用PC端、移动端、自助端提供线上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网上可办。
六、办理部门、途径、时限
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务服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玉溪金融监管分局
线下窗口受理:玉溪市政务服务大厅、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
线上网络受理: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法定审批时限:62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借款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未婚、未再婚的填写《无婚姻承诺(申明)书》
(四)个人征信报告(夫妻双方、保证人)
(五)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六)收入证明依据(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七)购房合同(须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八)首付款发票/收据
(九)计税证明依据(契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借款人还款账户(一类账户)
(十一)售房人收款账户
(十二)抵押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十三)《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仅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
(十四)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八、办理流程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一件事”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金〔2024〕143号),玉溪市被列为云南省首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试点城市。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部门协同联动、集成高效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48号)要求,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功能要素,强化系统重塑,深化数字赋能,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2024年11月底前,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规范“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的业务标准和要件材料,合理设置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推进线下“只进一门”,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
(三)依托云南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先行探索、创新示范,推动玉溪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更加好办易办。
二、成员单位
为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推进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见效,建立玉溪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李 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王 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成 员:牟莹莹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数据局局长)
侯 冬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洪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云辉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高志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陶 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正云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周志辉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云辉 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副行长
卢 飞 玉溪金融监管分局副局长
魏丽明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玉溪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有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级部门
1.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牵头负责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组织成员单位研讨制定工作方案、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申请表等;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在云南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事项;对接云南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和玉溪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做好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系统数据交互共享,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网通办”;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审核、结果反馈等全过程“一窗受理、一网流转、联动办理、限时办结”。
2.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负责与省大数据公司做好沟通对接,做好全市政务数据汇聚及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指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取玉溪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有关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所需数据,打通数据共享壁垒;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3.市公安局。接受省公安厅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向省公安厅申请开放或回传个人身份核验信息,对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的,在征得申请人书面同意后(提交存疑原因及申请人身份核验同意书),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进行核验;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4.市民政局。接受省民政厅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向省民政厅申请开放或回传省内婚姻登记信息,对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中,申请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已婚、离异)进行核验;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5.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提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所需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不动产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协同办理;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要求,做好玉溪市内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互通互联,核验和提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7.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省法院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对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8.市政务服务局。支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在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协助完成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事项认领;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线下办理的引导及已进驻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配合部门人员跨部门联动协调工作;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9.市税务局。接受省税务局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做好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配合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有关工作;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10.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指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与使用相关工作;指导市内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11.玉溪金融监管分局。接受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业务指导,指导市内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配合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提供借款合同面签所需资料清单内容;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
(二)县(市、区)部门
1.线下办理,“只进一门”。依托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做到线下线上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线上办理,“一网通办”。依托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流转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关联事项,推行一次申请、并(串)联办理、统一出件,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流转”、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
3.县(市、区)行业部门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业务指导等要求,密切配合,提高联办效率,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实现线下高效办理
2024年11月底前,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实现线下高效办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推动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优化再造,规范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审查标准和要点,形成内容全面、通俗易懂、方便操作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申请表。二是在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事项认领。三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协同办理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统一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推动线下线上高效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五是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推广宣传工作。
(二)提出需求,升级系统,打通线上办理路径
依托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玉溪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统一业务标准、规范业务办理模式,先行探索示范,实现“进一张网、办全部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核心业务系统优化升级,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和玉溪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信息,通过系统接口调用、线上联办,除借款合同面签线下现场办理外,探索利用PC端、移动端、自助端提供线上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网上可办。
五、技术保障
(一)完善系统功能。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云南政务服务平台设立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线上服务模块,对接开发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受理相关功能,实现“办理标准统一、材料一次提交、数据后台流转、部门并(串)联办理、结果统一反馈”,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服务高效运行。
(二)加强数据共享。依托云南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成员单位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和玉溪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相关部门业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发挥牵头作用,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协同,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工作思路,落实责任分工,优化服务流程,认真组织实施,高效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实落地。
(二)建立联系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成员单位要指导各县(市、区)行业部门高效协同、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
(三)推动信息共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认真梳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流程和标准,规范信息共享的权限和责任,实现有关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
(四)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增强效率意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宣传推广,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工作经验。
附件:1.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办事指南
2.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表
附件1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涉及事项: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
(四)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务服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玉溪金融监管分局。
(六)办理形式: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七)办理费用:不收费。
(八)法定审批时限:62个工作日。
(九)承诺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
(十)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十一)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十二)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十三)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十四)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十五)窗口受理: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
(十六)网络受理: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二、设定依据
(一)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房办〔2015〕45号)。
(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三)婚姻信息核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四)贷款审批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3.玉溪市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文件规定。
(五)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六)不动产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规程》。
三、办理条件
(一)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1.房屋产权权属清晰;
2.无交易限制条件;
3.明确付款方式。
(二)贷款审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正常缴存满6个月;
4.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能够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6.符合玉溪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7.提供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
(三)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需要核验的。
(四)婚姻信息核验
申请人婚姻信息存疑需要核验的。
(五)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申请人购买住房,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六)不动产登记
属于不动产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附件2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
附件3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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