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8672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30 |
全力以赴 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玉溪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6月1日,督察组向玉溪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迅速研究制定了《玉溪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保障。目前,《方案》全文已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方案》着眼“举一反三,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体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积极回应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四是压实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五是建立整改落实工作长效机制。
《方案》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坚持以“三湖”保护和治理为重点,切实增强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把玉溪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标兵。
《方案》工作目标:一是全面完成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按照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在总体保持优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为全省、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标兵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落实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
《方案》主要措施有:一是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二是切实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监督执纪,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天天有推进、月月有成效,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切实加强抚仙湖环境保护专项排查问题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抚仙湖保护治理,把握规律,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既要应急防控治标,又要系统治理治本,加强科学决策,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流域综合治理。改革完善抚仙湖保护治理机制。严管水域沿线生产经营方式和生活行为,严控沿湖片区开发规模。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首要任务,有效改善抚仙湖入湖河流水质,遏制抚仙湖湖体水质下降趋势,确保抚仙湖I类水质。扎实开展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工作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雷霆行动,加快实施生态修复,着力构建抚仙湖流域健康生态屏障。四是切实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抓好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三湖”水质,加大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五是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全面落实《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严格生态红线管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渠道争取资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全市生态功能区保护得到加强。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六是切实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开展全民绿化、全面绿化,持续提高城乡规划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快建制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三清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和宜居的环境中不断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七是切实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强化环保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深化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细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努力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五方面实施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管副市长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综合协调、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整改督导4个工作组。全面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整改问题中涉及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省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案卷清单及具体案卷,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分别依据职责牵头办理。同时,强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54个问题和抚仙湖环境保护专项排查28个反馈意见问题,实施清单制,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全面压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玉溪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利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补齐玉溪生态建设短板,持续改进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玉溪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相关阅读:
- 多地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增效 2025-04-07
- 10个民生实事项目正有序落实 2025-04-01
- 元江:整理烟地备移栽 2025-04-01
- 凝心聚力抓落实 砥砺奋进谱新篇——访元江县委书记王建宏 2025-03-27
- 今年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将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2025-03-25
- 坚持干字当头抓落实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 2025-03-20
- 华宁县落细落实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实干实绩展担当作贡献 2025-03-20
- 多地推动金融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25-03-19
- 红塔区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各项要求 202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