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4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7030005)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3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6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的问题已列入长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举报反映:“通海县九龙街道三义社区,有一个鸡脖子水库,属灌溉水库,当地有私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该水库河道里,每倒一车收50元,持续了3年左右时间,已倒入几千万方,严重破坏河道,暴雨季节有可能引发泥石流,对下游村民造成威胁。倾倒的地方在该水库后面,当地社区一、二组村民都知道是倒在哪里和谁倒的。请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被举报地点的情况
被举报地点位于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三义社区一组双胞秧田与大岩子脚之间的箐沟边,下方有一座拦沙坝,拦沙坝下游是鸡脖子水库。
二、调查情况
2018年7月4日,通海县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通海县九龙街道三义社区,有一个鸡脖子水库,属灌溉水库”的调查情况
经查,通海县三义社区鸡脖子水库确系灌溉水库,属通海县九龙街道三义社区居委会所有,库容135万m3,但多年来均无地表径流产生,水库每年的蓄水量较小。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关于举报“当地有私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该水库的入库河道里,每倒一车收50元,持续了3年左右时间,严重破坏河道”的调查情况
根据举报件反映的线索,2018年7月6日通海县公安局已立案,并对三义社区一组村民高进、高昌贵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此二人的行为是否涉及黑社会性质,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核查,倾倒地点位于通海县三义社区一组双胞秧田与大岩子脚之间的箐沟边,通往香箐沟道路的下方。该箐沟多年无地表径流产生,填埋面积覆盖着荒地和部分村民的耕地。倾倒物沿道路下方呈长条型堆放,有废弃砂石土和部分建筑垃圾。
2014年7月至2015年年底期间,通海县三义社区一组村民高进组织在该地倾倒废弃砂石土和建筑垃圾,每倒一车收费50元。该行为被发现后,一是由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及三义社区居委会对高进组织的倾倒行为进行制止;二是由通海县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三是由通海县九龙街道办在该区域设置警示牌;四是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暗中蹲守、不定时巡查等方式监督,但均未抓到倾倒现行。私自组织倾倒废弃砂石土和建筑垃圾到该地的行为得到制止。
2016年,通海县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中,个别村民由于贪图方便、节省运输成本,夜晚偶有将拆除的建筑垃圾偷倒在此地的行为,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发现后加强宣传和巡逻,及时制止相关行为的发生。至今未发现倾倒和偷倒行为。
2018年7月4日通海县相关部门实地查看时,现场未发现有近期倾倒的痕迹,原有的倾倒物堆积体已压实平整,边坡基本稳定,堆积体上方及边坡自然植被已复绿。
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4年7月至2015年期间属实)。
(三)关于举报“已倒入几千万方”的调查情况
2018年7月5日,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委托云南玉力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对现场倾倒物的实际堆积方量进行测算。经测算,倾倒物有73855.2立方米。该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四)关于举报“暴雨季节有可能引发泥石流,对下游村民造成威胁”的调查情况
经县国土局现场查看,该地点地形地貌属低山、丘陵、沟谷型碳酸岩溶地貌,出露地层为石炭系上中统和泥盆系上统灰岩、白云岩,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地表水渗透强烈,较大的地表径流难以形成。倾倒的废弃砂石土和建筑垃圾堆积体已压实平整,边坡基本稳定且自然植被已复绿。大部分堆积体离箐沟底还有一定距离,倾倒物对箐沟(倾倒区域)靠南边的排水沟有一定影响,存在降雨后产生水土流失的隐患,因无地表径流,诱发泥石流灾害可能性较小。该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2014年7月至2015年年底期间,村民高进私自组织在箐沟边倾倒废弃砂石土和建筑垃圾。
(二)个别村民在2016年期间偶有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倾倒物对箐沟靠南边的排水沟有一定影响,需复耕复绿。
四、现采取的措施和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现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制定《通海县九龙街道三义社区倾倒废土环境举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区域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在倾倒点沿路设置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警示标识牌,加强监管,强化巡查,避免倾倒或偷倒行为发生。
(三)对箐沟(倾倒区域)靠南边排水沟进行疏通。
(四)根据举报件反映的线索,7月6日通海县公安局已立案,并对三义社区一组村民高进、高昌贵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此二人的行为是否涉黑,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五)针对被制止后仍有断续的偷倒行为,通海县纪委已介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708/926340.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落实整改。严格落实《通海县九龙街道三义社区倾倒废土环境举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杜绝倾倒行为再次发生,确保整改到位,将投诉问题切实解决。
(二)加强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坚决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
(三)完善机制。责成通海县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监管、细化措施、严格执法,全面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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