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80016、D530000201806290020、D530000201806290045、D530000201807010014)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8日、29日和7月1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01、312、337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易门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经调查核实,举报件D530000201806280016号、D530000201807010014号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530000201806290020号、D530000201806290045号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目前4件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立案调查,并限期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1.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16):“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土法工艺炼油,生产时的臭味扰民,黑烟污染空气。”
2.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90020):“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园区内,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硫酸渣,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3.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90045):“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园区内,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废润滑油,生产加工后未达标,进行外售。废弃油下雨时大量排入外环境,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4.受理编号(D530000201807010014):“玉溪市易门县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废矿物油利用企业,现在仍在使用硫酸土法工艺处置废矿物油,异味严重污染环境。”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项目占地15亩,建有一条设计规模为年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2.4万吨(年产2万吨炉灶燃料油)的生产线。项目于2013年1月立项,2014年4月通过云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2014年12月通过云南省环保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2015年4月22日取得云南省环保厅核发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15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HW08废矿物油。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16反映“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土法工艺炼油,生产时的臭味扰民,黑烟污染空气。”和受理编号D530000201807010014反映“玉溪市易门县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废矿物油利用企业,现在仍在使用硫酸土法工艺处置废矿物油,异味严重污染环境。”调查核实情况。
1.“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土法工艺炼油”和“使用硫酸土法工艺处置废矿物油”问题。
2016年8月,经查证,该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了硫酸和白土,县环保局责令作出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并于2016年8月拆除了硫酸、白土相应设施设备。收到转办件后,边督边改组到企业现场核查,在进一步核查中,根据公安部门等多方面收集获取的相关信息,反复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7月3日该企业承认在生产中隐瞒并擅自使用硫酸和白土的违法行为,并现场指认了违法使用的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渣交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白土渣由企业加入该公司预处理车间预热炉窑高温焚烧处理。根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2015年第79号)和《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的规定,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建设并采用的硫酸/白土生产加工废矿物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举报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2.“生产时臭味扰民”和“异味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2018年6月30日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委托云南高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预处理车间排气筒进行了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指标的监测,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恶臭的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含活性炭的油气处理装置未运行,油料装卸区未安装吸风集气罩,导热油炉污染治理设施闲置未使用,预处理车间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且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确实存在废矿物油气味。举报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3.“黑烟污染空气”问题。
对“黑烟污染空气”问题,2018年6月29日易门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导热油炉和预处理车间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但由于该公司导热油炉烟气治理设施闲置,预处理车间未配套建设烟气治理设施,因此,在生产工况不稳定的情况下,会出现排放黑烟的情形。举报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90020反映“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硫酸渣,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硫酸渣交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Y5301240116),核准经营范围包括硫酸渣(HW34)及废油泥(HW08)。经查阅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登记台账,该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24日申请转移了8.05吨硫酸渣到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现该公司还还有25吨左右的硫酸渣贮存于油泥罐中。举报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90045反映“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园区内,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废润滑油,生产加工后未达标,进行外售。废弃油下雨时大量排入外环境,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调查核实情况。
1.“收购废润滑油,生产加工后未达标,进行外售”问题。
经调查核实,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规定履行产品出厂检验的主体责任,该公司化验室对生产的批次产品进行了出厂检验,均检验合格。经查阅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出具的3份《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均为合格。举报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2.“废弃油下雨时大量排入外环境,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
经对该公司厂区外道路、树林、草丛及下游企业周边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油类物质倾倒和排放迹象;对该公司厂区内油料加工与储存区域进行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油料排入外环境的现象。县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排放废弃油的情况。举报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硫酸/白土处理工艺生产加工废矿物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
(二)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废油预处理生产线由锅炉式变为窑式,轻质油生产线由锅炉式变为窑式、燃烧方式由燃煤加热改为煤气发生炉产生燃气加热。
(三)该公司含活性炭的油气处理装置未运行,油料装卸区未安装吸风集气罩,导热油炉污染治理设施闲置未使用,预处理车间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虽监测达标,但确实存在废矿物油气味和在生产工况不稳定的情况下,会出现排放黑烟的情形。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一)易门县公安局已停止了该公司购买、使用硫酸的审批。
(二)2018年6月29日易门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存在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7月4日,易门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易环改字〔2018〕24号),1.责令该公司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拆除硫酸和白土的生产设备设施,并清除生产原料;2.对与原环评批复不符的建设内容重新进行环评。
(四)7月5日,易门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易环改字〔2018〕26号),1.责令该公司立即恢复含活性炭的油气处理装置和导热油炉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2.责令该公司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预处理车间污染治理设施和油料装卸区吸风集气罩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易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m.gov.cn/)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被举报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必须按照县环保局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事项和要求,不折不扣按期完成整改。
(二)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三)纪委监委、环保督察办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畅通信息,及时跟进督查,厘清责任,精准跟踪问效。
相关阅读: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2年) 2023-01-28
- 小河底河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含勘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单位选择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
- 胡江辉视频调度清明假期值班值守情况 2025-04-07
- 元江-红河玉溪段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含勘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3
- 周建忠到峨山县调研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情况 2025-04-03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玉溪赛区足球比赛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4-03
- 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办理情况选登(2025年第3期) 2025-04-02
- 曲江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勘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成交公告 2025-04-01
- 胡江辉调研澄江产业园区项目发展情况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