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443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03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60038、D530000201806260039)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6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73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D530000201806260038与D530000201806260039反映问题基本重复,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1.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60038反映内容:“重复投诉:东苑小区内烧烤摊晚上占道经营,持续到凌晨3:00结束,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窗户上都沾满油烟,半年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
2. 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60039反映内容:“玉溪市通海县东苑小区内烧烤摊晚上占道经营,持续到凌晨3:00结束,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窗户上都沾满油烟,半年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东苑小区周边区域涉及5家烧烤店,基本情况如下:
通海建水兄弟鸡脚王烧烤店,经营者:陈云,经营场所:秀山街道办事处挹秀路17号。
通海县台氏扒猪脚店,经营者:普连梅,经营场所:秀山街道办事处挹秀路17号附7-9号。
通海县继伟小吃店,经营者:蔡继伟,经营场所:通海县秀山街道挹秀路3-13-14号。
通海县福印烧烤店,经营者:蔡锐双,经营场所:通海县秀山街道东苑小区临街商铺35号。
通海县眼镜烧烤店,经营者:周廷辉,经营场所:秀山街道办事处通华路段东苑小区北门外(城郊四组)。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7日,通海县组织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秀山街道等部门迅速联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举报“东苑小区内烧烤摊晚上占道经营,持续到凌晨3:00才结束,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调查,东苑小区周边5家烧烤经营业主在晚上营业期间,时有将烧烤架放置于店铺门前占道经营的行为;营业时间为晚上8:00至次日凌晨00:30左右为高峰期,后有零星散客,业主于凌晨1:30后收摊、清理打扫;营业期间特别是高峰期人来人往,以及个别食客饮酒时声音大,产生噪音扰民。
(二)关于举报“油烟污染,窗户上都粘满油烟”的问题。
经调查,“油烟污染”主要为烤烧时产生,4家经营业主未安装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1家经营业主虽安装了烟道,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致使产生的油烟飘散。“窗户上都粘满油烟”主要为业主店铺窗户上粘有部分油烟,调查时未发现周边住户窗户粘满油烟。
(三)关于举报“半年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通海县秀山街道、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未曾接到群众来人、来电或书面的反映。
三、存在问题
(一)通海县东苑小区烧烤摊业主存在时有将烧烤架放置于店铺门前占道经营的行为;营业时间晚,营业高峰期用餐客户喧哗声扰民。
(二)4家烧烤经营业主未安装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1家经营业主虽安装了烟道,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致使产生的油烟飘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三、存在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两家酒吧存在以下问题:
(一)甲子酒吧三楼露台放置2个音响,油烟净化设备配套的风机声音较大,产生噪音。
(二)醉爱酒吧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违规经营行为,音响位于室内,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范。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基本属实。现采取如下措施:
(一)2018年6月27日,送达《停业整改通知》责令5家烧烤摊业主停业整改,限期于6月30日前按相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防止油烟飘散,影响周边群众。
(二)召开5家烧烤摊业主会议,对业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营者守规矩、讲道德,严格履行整改通知,严禁占道经营,缩短营业时间,对食客进行适当约束,减少噪音,清洁店铺卫生。
(三)6月27日20时,通海县秀山街道牵头组织县属各相关部门再次对现场进行检查,5家烧烤摊业主均按通知停业,并已积极主动联系采购油烟净化设备。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通过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630/923033.html)向社会公开公示办结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下一步措施
(一)落实整改。盯紧落实整改到位的要求,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将投诉问题切实解决,杜绝虚假整改、应付式整改。
(二)督促通海县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规范市容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规范经营,文明经营,提升经营理念,充分考虑周边住户的生活环境,杜绝扰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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