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366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12-17 |
我市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为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让学生家长成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家校合力,近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印发《玉溪市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办法》提出,学校应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在家委会中成立学生家长膳食委员会,负责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会议,每月组织家长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加工操作流程进行现场参观,开展家长陪餐活动。
根据《办法》,学生家长膳食委员会应制定完善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发布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公告,招募学生家长监督员。排定监督时间表,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监督。学校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意见建议,将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反馈给学生家长膳食委员会和学生家长监督员。
《办法》对食堂招标采购、食材询价验收入库、加工制作、菜品价格及菜谱、分餐用餐、信息公示、满意度测评等食品安全监督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学校邀请学生家长监督员参与学校自主招标及采购项目,在食材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听取家长意见。组织学生家长监督员参与食材询价,到校监督食材验收入库,查看食材检验报告、食材感官品质等。在厨房外提供可视化“明厨亮灶”,监督食堂加工卫生环境、食材加工操作流程等。调整食堂菜品价格时,征求学生家长意见。邀请具备食品营养健康专业知识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家长参与食堂菜谱制定,并广泛听取家长对菜谱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监督员参与陪餐,监督食堂菜品营养搭配、口感味道、菜品质量和分量,以及食堂分餐用餐情况等。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菜谱、食材价格、食堂资金使用情况等各类信息,设置学生意见簿和投诉反映电话。定期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情况。(玉溪日报记者 张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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