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38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6 |
我市着力加快“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的工作方案》,通过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着力解决居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提出,力争在2021年底前实现社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全建立。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协商机制,由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牵头抓好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相关工作谋划和督导落实。根据党员分布、小区结构,按照楼栋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在住宅小区里建立党支部、在楼栋里设立党小组、在单元设立党员中心户,构建“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架构。广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教育、卫生等党组织与居民小区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把管理服务资源更多更好下沉到小区,提升居民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同时,加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积极推动社区“两委”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成一股力、拧成一股绳。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培养工作,加大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党员力度,把物业服务企业中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党支部书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质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下转第2版)
《方案》明确,住建和规划部门要严格督促开发商落实无偿提供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用房规定,按照每百户居民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每个社区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各县(区)要通过财政补贴、党费支持、部门帮扶、基层自筹、项目整合等方式,加快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覆盖及提档升级工作,原则上每个新建小区至少有1个党群服务场所,加强小区党群服务阵地建设。
另外,《方案》还对建立多维度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创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小区、推动联合执法进小区等进行了具体明确。(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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