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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31 |
元江切实抓好《监察法》学习宣传
日前,元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元江县监委、元江县司法局向全县发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做到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有机结合。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拥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努力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保证《监察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二是做到加强《监察法》宣传与推进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监察法》为契机,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继续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探索构建权威高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三是要做到加强《监察法》宣传与深刻理解法条内容相结合。重点学习宣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内容。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监察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带头组织集中学习,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监察法》的学习、交流,使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懂法规、明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在街道、集市、办公场所重要位置,张贴《监察法》宣传标语,积极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载体,推送《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内容,加大《监察法》宣传进公交、进商场、进车站等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的推广应用,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在学习和考试中加入《监察法》的内容,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及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题节目,播放《监察法》宣传公益广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推送《监察法》宣传教育内容,播放学习宣传《监察法》的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五是要把《监察法》明确的所有监管对象,特别是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学习重点对象,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并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2018年依法治县考核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学习宣传情况。(玉溪日报通讯员 翟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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