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272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12-11 |
区纪委监委护航村办公司健康发展
村办公司的健康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进器,而大量资金的注入,也让这些集体企业成为高风险领域。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紧盯农村基层资源富集领域,围绕村办公司内控管理、资金使用、群众增收等情况开展调研式监督,护航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在村办公司中推行现代企业化运营机制,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在资金管理、民主决策、人员选配、待遇保障等方面都还处于摸索阶段。”红塔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对此,我们将其纳入今年22个重点特色监督任务中,采取边调研边监督边整改的方式,既查找监督管理漏洞,又纠治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
红塔区纪委监委统筹区、乡、村三级监督力量,综合运用“纪巡”联动、“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成立4个专题调研组和5个“一线监督检查组”,选取村办公司体量较大、集体“三资”管理薄弱、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乡(街道)、村(社区),不定期开展清单式、下沉式监督,通过“周调度+月分析+季督查”的方式,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问题,精准提出处置意见。
近年来,随着一批龙头企业的引进,春和街道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抓好村办公司实体化运营,辖区内12个村(社区)先后成立41家村办公司,体量相对较大。
在前期摸排中,监督检查组发现部分村办公司存在内控制度缺失、财资管理不规范,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红塔区纪委监委坚持调研监督与整改落实同步进行。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专项台账,督促乡(街道)、村(社区)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日常监督范围,对照整改清单实行“跟踪式”监督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同时,到农业农村、财政等主管部门以及各乡(街道)进行调研指导,压实主体责任。
在监督推动下,春和街道积极落实整改持续整改,建立制度机制,出台《红塔区春和街道村办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区下一步制定、完善村办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了实践参考。
截至目前,红塔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调研监督村办公司64家,发现并整改问题49个,推动各乡(街道)建章立制7项。(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靖 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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