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华宁县召开2016年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7名退役士兵进行了现场选岗。
今年华宁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1人,其中自主就业44人,通过相关部门的协调,落实了安置岗位7个。县安置办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要求,认真核对退役士兵个人档案,对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评选出7人进行选岗安置。选岗参照《云南省退役士兵考核安置办法》有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据公示的安置岗位和岗位条件进行现场选岗的规定,由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金海雁、孙文兴、熊兴文、席首朝、王强、伏俊衡、杨丽珍7名士兵按照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选择了盘溪镇、华溪镇、青龙镇、华宁一中、宁州示范小学、昆明铁路局、通红甸乡7个就业岗位,并进行了现场确认。
整个选岗程序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民政局和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真正做到了阳光安置。
据悉,2013年以来,该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86人,其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5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61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5人,参加考试考核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0人。三年来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45.3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的城乡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8万元,发放161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193万元,组织171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