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369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3-04-07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3月2日,玉溪市审计局副局长刘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总体推进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着力推动整改责任压实、机制优化、实效提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审计署驻昆办协调对接,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玉溪市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运用工作办法(试行)》和《玉溪市审计容错纠错免责工作机制(试行)》,市人民政府坚持把审计整改当作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抓手,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审计结果作出批示33篇(次),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切实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必须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将审计发现未整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及时公告整改结果。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分层分类、按时逐条整改,自身责任问题立行立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主动沟通,采取协调推动、过程把控、建章立制等措施推进整改,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程序销号。审计机关切实履行跟踪督促指导责任,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坚持边审计、边提醒、边整改,实现审计揭示问题与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同步推进。建立常态化纵向沟通对接和横向督促指导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先后4次组成督查组对各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进行现场跟踪督促,联合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围绕中央审计委员会对抚仙湖2个问题整改立项督查,6次向审计署驻昆办汇报对接,争取理解支持、指导整改。出台《中共玉溪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玉溪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办法(暂行)》,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查、结果评价、成果运用、责任追究体系,审计查出问题报告、整改结果评价、协调配合、对账销号、指导督促、追责问责6个环节形成完整链条,实现审计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审计整改监督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审计查出六方面304个问题,涉及责任单位49个,包括9个县(市、区)、9个市级部门。截至2022年10月底,平均整改完成率86.86%。其中:已完成整改229个,正在整改75个。要求立行立改问题158个,已完全整改146个,正在整改12个;要求分阶段整改问题18个,已完全整改11个,正在整改7个;要求持续整改问题128个,已完全整改72个,正在整改56个。各责任单位通过缴入各级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核减工程投资、安排拨付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资金6.42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47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6项。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20件,已处理14件,其他6件正在查处中,其中:移送市纪委市监委8件,已处理5件,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批评教育;移送有关部门12件,已处理9件,1人受到诫勉谈话。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
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及易门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1.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
市财政局已结转使用存量资金378.20万元,剩余2276.37万元将统筹用于平衡预算;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13.06万元已缴入国库;规范财政资金拨付,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将财政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实行转移支付拨付进度奖惩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办理时限;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
2.易门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易门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支出;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已按要求纳入项目库管理;规范编制各本预算,正确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切实细化编制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4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20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和5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19个问题,已完全整改18个,正在整改1个。
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是市广电局已按规定清理项目库;修订完善《玉溪市广播电视局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等12项制度,切实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及跟踪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多方协商,正在办理市广电局持股股权划转手续。二是市文化和旅游局督促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三是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对照项目实际支出情况,精准编制项目绩效自评。
2.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一是玉溪一中存量资金及经营利润49.29万元已上缴财政;已收取玉溪实验中学学费及住宿费等289.38万元并上缴财政;已按要求收回违规向教师发放的津补贴等22.28万元。二是市教科所制定出台制度,取消无依据发放劳务费;今后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杜绝超预算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规定,杜绝在往来款科目核算收入,真实反映本单位收支状况。三是玉溪市民族中学已上缴财政收入39.84万元;用工程尾款抵扣履约保证金25.97万元,进一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强项目管理;已清理往来款24.85万元。四是市特殊教育学校今后严格执行项目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五是市公证处已将80.72万元公证费确认收入并计入应收账款。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1.优化营商环境及减税降费审计
26家单位及4个省级工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审计发现的15个问题,已完全整改11个,正在整改4个。
(1)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发函至红塔区人民政府,持续推进下放至红塔区人民政府的3项行政权力的交接工作;已督促主管的2个企业规范和优化了用水或用气报装流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多次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今后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安排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抽查计划的工作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教育体育局要求所属两所学校今后制作的招生简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报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
(2)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新平县起草《关于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待上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二是易门、通海等3个工业园区已向当地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兑付企业扶持奖补资金。三是澄江、新平等3个工业园区11个项目已按程序启动征地补偿和用地报批工作。
(3)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评估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市不得再将评审经费转嫁给行政审批申请人;已申报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评估费用调整纳入新增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纳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二是易门县继续租赁的经营户在后续租赁期限中进行延期抵减租金,未继续租赁的经营户已办理租金退还。
2.省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建设成效专项审计调查
通海、澄江、新平、易门四个省级工业园区2019年至2021年招商引资及建设成效情况审计发现的10个问题,已完全整改3个,正在整改7个。
一是资金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关于通海工业园区应收未收土地价款5603.55万元的问题,通海工业园区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督促土地受让人尽快缴清土地价款;通海工业园区已专题向县委领导、市委工作指导组汇报应缴未缴2012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472.01万元问题,正在制定上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筹措方案。
二是招商引资成效方面的问题。易门、通海等4个工业园区3个项目已建成投产、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4个项目部分完成建设现因市场原因暂缓投资。通海工业园区1个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1个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1个项目正在与公司协商,重新考虑新上项目或清算并收回土地。
3.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
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审计发现的3个问题,已完全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
一是市财政局已将收到的上级直达资金全部分配下达。二是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11.62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三是市卫生健康委、市就业局、市中医医院等11个单位就业补助等27项专项资金已累计支出3238.73万元,剩余433.61万元按照工作推进情况支付。
4.“三湖”“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绩效审计
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3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是抚仙湖原澄江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已拨付825.37万元,其余3个项目正加快开展资金拨付工作。二是澄江市水利局正在与财政部门对接收回违规出借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项目资金1200万元。三是江川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星云湖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还款计划,筹措资金支付欠拨工程款1365.04万元。
5.全省“十三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华宁县矣则河水库扩建、元江县鲁布水库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是鲁布水库工程已全部完工,矣则河水库除渠系配套工程外枢纽工程已完工。二是2个水库管理局已及时清退违规扣留的施工单位待结算价款、竣工资料整编保证金等1305.37万元;华宁县矣则河水库管理局已按要求设置专账核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工程款200.84万元,违规兑付征地补偿款220.34万元已收回并上缴财政。三是市水利局已对矣则河水库扩建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在全市水利系统通报,华宁县水利局已作出书面检查;华宁县矣则河水库管理局对合同进行清理、厘清各方权责;元江县鲁布水库管理局今后加强投资控制;因远镇人民政府已对移民安置点工程进全面清理排查,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隐患的部位进行了返工处理。
6.乡村振兴审计
澄江市2020年乡村振兴规划方案制定、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发现的6个问题,已完全整改4个,正在整改2个。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澄江市财政局已拨付上级专项资金5087.86万元、剩余876.53万元将积极筹措资金拨付;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澄江市水利局等3个单位已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1242.51万元、剩余26.28万元将按计划支付。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澄江市人民政府督促各项目招标单位今后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得采取下浮率招标,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2个项目超比率扣留质保金已退还;2个项目补缴了合同印花税。
(四)重点投资项目及民生资金审计
1.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已完工部分收尾工程等3个项目审计发现的13个问题,已完全整改9个,正在整改4个。
一是工程价款结算不实。3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待摊费用2735.82万元已核减,2个项目已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及监理费3.41万元,1个项目多付路产占用费21.24万元正在积极收回;市抚仙湖水务公司与江川区及通海县对接,待江川区后续征租地费用审核完毕,且资金到位后再退还多拨付的征租地费用127.90万元。
二是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三湖”应急工程已完部分收尾工程概算调整报告已完成,待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复;水保验收报告已完成编制,待按概算调整批复修改后报批;未完成环评水保专项验收问题待新增110kV线路工程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并报批报建后开展。市国运公司组织专题培训,出台《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梳理《工程建设风险防控清单》,承诺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玉溪师范学院2个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1个项目因备案条件发生变更,重新补充资料。
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玉溪师范学院项目公司、水务公司已对收入支出等进行调账处理。
2.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玉溪段)征地拆迁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17个问题,已完全整改3个,正在整改14个。
一是征地拆迁费用控制不严。红塔区、易门县等3个县已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应补偿征地拆迁费用超《责任书》约定数问题,并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征地拆迁未付款项;红塔区已和玉楚项目公司商定,将协议中多计临时用地拆迁款30.91万元由建设方中铁三局支付给区交通运输局;红塔区、易门县已对多计的征迁费用3729.39万元进行核减,峨山县对多计报批规费、中介服务费672.87万元将严格管理、据实结算,其余多计征地拆迁费481.89万元正在整改。
二是资金筹集及使用不规范。易门、峨山等3个县已拨付资金2417.59万元,剩余不到位资金2.73亿元正在筹措;红塔区、峨山县等3个县已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2457.06万元,未兑付1.63亿元正在整改;峨山、易门2个县追回被挪用的征地拆迁资金18.16万元,剩余315.84万元正在追回;易门县对无协议兑付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清理,与农户补签协议,多付资金6.24万元已全部追回并调整相关账务,收回超范围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4.45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玉溪市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市医保局已追回多支付的医保基金3.06万元,退赔患者0.69万元;已收回违规支付医疗机构限制用药0.35万元;已收回死亡人员违规享受医保基金0.13万元,并处2倍罚款。
(五)经济责任审计
市生态环境局、市家园公司、市抚投公司、易门县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的8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的10个问题,已完全整改6个,正在整改4个。
1.收入收缴管理方面。易门县30宗土地划拨价款2.62亿元已上缴财政,剩余9宗2576.74万元已进行催缴;1户企业欠缴违约金121.10万元已上缴财政;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个单位已将458.68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房屋租金等上缴财政。
2.资金使用方面。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还龙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1300万元将纳入县财政预算,分年、分批逐步偿还;易门县人民政府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及时兑付符合条件的财政补助资金;市家园公司挪用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使用费1.88亿元正在筹措资金归还。
3.预算编制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今后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精准率。
4.财务核算管理方面。易门县公安局、市抚投公司对长期挂账往来款1199.25万元进行了清理;易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已结算86.99万元,已清退执行款34.47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
行政事业、自然资源、企业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53个问题,已完全整改35个,正在整改18个。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一是市广电局、玉溪市民族中学等5个单位10项资产已补充完善资产处置相关手续。二是市民政局、市特殊教育学校等5个单位已盘活使用资产406项。三是市文化和旅游局、易门县公安局等3个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待盘点完成后根据规定进行资产报废处置。四是玉溪市民族中学、玉溪花灯戏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等4个单位对资产进行清查,更新资产卡片账信息。五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玉溪一中等11个单位进行账务调整补记了资产。六是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拟撤销玉溪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一是未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通海、澄江等4个县对已确定用地的项目办理了供地手续,具备开发使用条件的地块正在组织土地征转报批;易门县对7个未批先占林地的项目进行查处,对程序倒置的项目依法进行清理整改。二是部分资源环境违法问题未整改到位。易门县8宗耕地“非农化”建筑设施已完成拆除1宗,其余7宗正在进行整改,正在按照“一矿一策”相关规定开展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已拆除违规建筑12宗,剩余15宗尚未拆除。三是水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华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峨山、通海等3个县已对“两污”项目排污或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巡检,正在按程序推进;“三湖”流域正在加快推进截污治污及雨污分流项目,澄江市已基本实现全流域污水管网全覆盖;澄江市启动北岸生态调蓄带提蓄水循环利用工程,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做好灌溉设施保护工作及管网维修工作,保障灌溉设施充分发挥作用;通海县普应山养殖小区排污管安装到位,逐步提高设施使用率。四是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不同程度存在。通海、澄江等4个工业园区与用地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加快项目推进,开展招商工作,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3.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一是关于市抚投公司资金拆借和对外担保未按规定向市国资委报告的问题,今后按程序决策后及时报告。二是市家园公司开展新天地房源以物抵债工作,将应收取的担保费1373.75万元纳入以物抵债债权范围。三是市家园公司已委托相关单位对玉江大道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420工程已取得水土保持批复;玉溪龙星供排水有限公司正在与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对接,待污水处理厂办理土地产权证后完成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市国运公司项目未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的问题已于2021年2月1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七)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要求对4个正在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推进问题解决。截至目前,2个问题已完全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
1.关于玉溪北城莲池房屋及土地资产1宗长期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已完全整改。因该资产土地权属关系不清,相关资料不全,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手续,2022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与云南褚酒庄园酒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北城莲池土地以每年25万元进行出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关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房屋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已完全整改。南门街12号房产已整体移交市机关事务局管理。
3.关于市林草局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恢复情况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玉溪市2016年至2018年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未办理延期手续、需要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的项目共130项,截至2022年11月,已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58项,已办理永久(延期)使用林地手续9项,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但暂未恢复植被41项,正在恢复或未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22项。
4.关于市农业农村局抚仙湖面源和土壤污染控制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正在整改。已完成5000亩左右水肥一体化管网土方开挖等工程,开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前期工作;开展生物炭田间试验,10个首部系统(泵房)主体工程完成,正在安装设备;项目资金共支出1081.41万元。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重新优化调整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剩余区域水肥一体化工程建设。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三条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和落实。
(一)统筹财政资源,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印发《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继续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创新推向纵深,玉溪市在云南省率先完成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初步建立较完善的事前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二)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印发《玉溪市招商引资领域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招商引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严肃招商引资领域财经纪律,助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修订《玉溪市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玉溪市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举办玉溪市财税专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隐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十五条措施》《玉溪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通报、督促债务化解及专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大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应急支持力度。
四、未整改到位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整改情况来看,尚有75个问题正在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紧张或财政困难暂时未能全部整改到位问题34个,未整改到位金额10.65亿元。二是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协调,被审计单位难以独立整改问题7个。三是历时久远、涉及面广等各种复杂原因,整改到位尚需一定时日问题13个。四是受市场环境、疫情、企业自身原因等因素影响,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问题8个。五是其他原因问题13个。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已督促各主管部门,要求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零;督促市审计局对后续整改情况持续做好跟踪督促指导。
五、进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学习,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管、亲自抓;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形成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工作闭环;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做到凡审必严。
(二)深入剖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破除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构建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重大措施落地落实。
(三)提升“治病”成效、加强“防病”功能。着力解决重审计、轻整改的问题,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改彻底、改到位。注重在干部选拔及各类考核中运用审计结果,实现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提升审计监督的“治病”“防病”作用,努力实现“审计一个、促进一片,审计一点、带动一面,审计部分、警示全体”的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注:本报告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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