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182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5-25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技能玉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玉溪市“技能玉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发〔2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技能玉溪”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9日
玉溪市“技能玉溪”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适应玉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深入实施“技能玉溪”行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整合职业院校、龙头企业和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实施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市职业培训累计20万人次以上,职业院校新增招生5万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8万人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36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
1.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提技能、促就业”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升我市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加快构建地方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凸显的现代化制造业产业体系和县域经济、特色产业、重点企业需求,增强培训针对性,大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和定向培训。结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广泛开展新兴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有效性。到2025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实施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培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专项行动,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大力开展符合企业升级发展需求相关技能类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优化培训组织方式,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化开展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对实施免费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实施乡村振兴技能培训。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要求,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果蔬栽培、花卉烤烟种植、特色养殖、传统手工艺等实用技术培训和乡村旅游、冷链物流等职业技能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壮大和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用,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培育。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培训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
4.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聚焦玉溪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5年)、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康养产业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婴幼儿照护服务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经营管理培训和创业培训,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保姆、护理员、卫生保健员、健康营养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培训,加快康养产业发展,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供充足人力人才资源保障。到2025年,累计培训1.5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妇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实施“生态卫士计划”技能培训。以服务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湖泊革命”和美丽玉溪建设为目标,实施生态环保技能人才培训。面向“三湖”区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开展无土栽培、绿色有机种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河道清淤、湿地管护等技术技能培训;面向全市护林员、生态环保企业职工以及在“护水”、保洁等岗位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环保技术等技能提升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实施“玉系绿色食品”技能培训。聚焦全市绿色食品加工全产业链,全力服务果蔬加工、食用菌精深加工、酒及精制茶制造、肉类绿色食品制造、休闲方便食品制造等领域做精特色、做大存量、做好增量、做优效益,打造一流玉系“绿色食品牌”。开展绿色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食品深加工技能提升培训。培养一批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为提升全市绿色食品加工业整体竞争力,提供技能支持。到2025年,累计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
7.实施“马兰花计划”创业能力培训。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创业能力为目标,服务全市推进“双创”升级发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创业基础能力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意识、增长创业知识和能力;对登记注册3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主、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全市壮大市场主体提供助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创业培训机构建设,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和优质创业培训机构。到2025年,累计培训1.5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财政局)
8.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聚焦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促进就业创业。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积极组织毕业前两年的在校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推进高校毕业生高端职业培训项目,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端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0.5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二)培养专项技能人才
9.培养制造业技能人才。围绕提升我市卷烟及配套、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有色稀贵金属、绿色钢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绿色建材、新能源电力装备、绿色食品加工和数控机床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需要,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训。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采取“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和定岗培训培养技能人才。到2025年,累计培养0.50万名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10.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狠抓制造业”的发展思路,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投入,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着力培养制造业的中高级技工队伍、研发专家和团队,全链条重塑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契合度。重点聚焦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产品、数控机床等重大产业集群培育,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11.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兴玉技能大师”专项行动,选拔一批社会公认、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发挥技能大师的带动效应,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着力将高技能领军人才链建在产业链,促进人才和产业融合。到2025年,新培养“兴玉技能大师”30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2.培养文化旅游人才。聚焦全市旅游业发展,提升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队伍技能水平。以文化旅游行业企业、旅游景区员工为培训对象,开展导游、讲解员、客房服务等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旅游服务型人才,加大帽天山古生物遗产和李家山青铜文化、玉溪古窑遗址陶瓷文化、秀山古建筑文化、花腰傣民族文化等的宣传推广,充分展现玉溪特有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优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壮大发展。支持旅游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大力培养文化旅游研究型、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玉溪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到2025年,培养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培养经营管理人才。聚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分期集中培训,满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需求。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发挥市工商业联合会、市青年联合会、玉溪青年企业家商会作用,组织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开展高级研修,选送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提升综合经营管理水平。对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创业培训,强化跟踪服务,分类提供创业辅导,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到2025年,培养15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团市委)
14.培养数字化人才。围绕我市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发展,紧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培训数字化人才。支持玉溪师范学院、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玉溪技师学院等院校,根据数字赋能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物联网、计算机编程、数据分析、数字平台运营、计算机软件测试等专业的培训,开展数字化项目实践,加快数字产品研发、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人才培养。对互联网创业者、网络新媒体从业人员,组织开展用户体验设计、动画制作等专项培训,提高数字信息技术水平。到2025年,培养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抢抓新兴移动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突出信息流人才培训,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玉溪名特优产品走向世界。面向有计算机技术基础的青年群体,开展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网站营销、物流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依托头部平台企业搭建网络直播平台、组织职业院校青年学生大力开展“直播带货”培训,着重培养客户沟通和信息沟通能力,扶持一批“网红达人”、“直播带货高手”等新业态创业者,促进订单农业和个性化服务业发展。到2025年,培养2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16.培养对外合作交流人才。抓住中老铁路开通机遇,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中老经济走廊、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园区建设。深化与周边国家有关政府机构、职业院校交流,开展技能培训合作,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推动与周边国家职业资格互认,积极参与中国(云南)国际职业培训中心建设,培养对外合作交流人才。到2025年,培养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推进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17.推进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评定5个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争取省级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认定。积极创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示范引领、高技能人才聚集的“工匠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推动职业培训和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支持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玉溪技师学院等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18.打造高端引领、前沿示范的技能实训平台。加快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创新运营模式,将实训基地打造为集全市技能竞赛基地、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平台。积极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工种和项目培训,推进产业创业实训实践,举办技能竞赛和创业创新大赛,推进技能品牌和劳务品牌建设,辐射带动全市各类培训机构和创业平台升级提档,培养大规模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9.推进职业培训数字化建设。提升职业培训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劳动者技能培训需求掌上办、网上办;推广运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扩大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0.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支持玉溪技师学院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入列全省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行列。加快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办学,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校企联合招生“双元育人”,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开展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省级“教育名师”。鼓励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和教师为社会提供职业培训服务获得相应报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四)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21.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按照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将自主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和待遇挂钩。到2025年,建设申报不少于10家具备良好评价资质、社会公信力高的技能人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健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贯通领域扩大至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鼓励企业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对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或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3.健全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享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激励办法,对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作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资金、股份或期权等方式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24.强化“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引领。按照省级部署,加快建设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强化“技能兴玉”岗位练兵引领,鼓励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实际,多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每年在全市广泛开展劳动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巾帼建功立业等群众性技能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5.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季”引领。依托玉溪技师学院和先进企业优势资源,每年组织举办分层次、分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季”活动,选拔储备优秀青年技能人才参加省级遴选和集训。建设市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在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建立常态化职业技能竞赛机制,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26.强化竞赛获奖选手激励引领。对我市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和教练团队,在省级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按照《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分级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玉溪市职业培训统筹工作小组,加强对职业培训工作的领导,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玉溪市职业培训统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培训统筹管理等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相关责任单位中抽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技能玉溪”行动的部署要求,把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作为重要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职业培训统筹工作小组。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统筹培训管理。玉溪市职业培训统筹工作小组办公室全权对各部门开展的职业培训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培训计划,统筹培训机构管理,统筹培训审核监管,统筹培训成效统计。各责任部门根据行业管理规定择优确定承接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在师资建设、能力提升、行业自律、培训质量等方面的监管。
(三)支持企业自主培训。鼓励龙头(链主)企业建立企业培训中心,对行业内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对行业内企业职工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拓展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方式和渠道,企业培训中心、培训机构组织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代为申领职工提升技能培训补贴。督促引导各类企业落实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政策,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部分不低于60%。
(四)强化培训供需对接。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结合产业、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深入摸排调研,建立岗位供给端和就业需求端培训工种需求清单。坚持需求导向,紧扣产业发展、新兴职业和重点企业需求定制“一企一策”培训项目,实施项目制培训,促进职业培训供需两端紧密衔接,增强技能培训服务产业、企业发展的实效。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加切合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和“一县一业”重点工种培训,着力打造玉溪职业培训品牌。
(五)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各类培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检查和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监管,规范培训开班审核、培训补贴资金申报、拨付程序,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
(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新闻媒体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技能玉溪”行动政策措施,持续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惠及面,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推进“技能玉溪”行动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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