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7040023)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4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77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红塔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红塔区红塔大道,每晚夜间24︰00点以后施工,噪音扰民,持续四个月左右。”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玉溪市红塔大道(抚仙路-火车站)综合管廊工程,全长2.5千米,东起抚仙路,西至火车站。工程分为地下管廊工程,路面恢复改造及绿化恢复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3.26亿元。其中,抚仙路至西菱巷口由玉溪建科管廊有限公司牵头,中建四局实施,西菱巷口至老火车站门口由玉溪中铁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实施。
二、调查情况
2018年7月4日,我市接到投诉转办单后,及时安排红塔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举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2018年7月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各参建单位联合调查,情况如下:红塔大道处于中心城区,为东西方向主要通行干道,且红塔大道与各道路交叉口是南北方向通行的必经之地,白天车流量较大。在2017年管廊主体工程混凝土浇筑期间,因施工工艺要求偶尔有几天连续施工,不得不夜间施工。此外,2018年1月31日,红塔大道主干道实现了通车,但与各道路交叉口因施工工序需要,未进行原路面的洗刨及恢复。根据工程进度,2018年6月22日,施工单位开始对各路口进行恢复施工,为避免白天施工对市民出行及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施工单位采取错峰施工,局部交叉路口在夜间铺设沥青导致产生噪音。
三、存在问题
(一)因工程特殊性,间断施工难以达到工程设计功能要求,有时不能禁止夜间操作。
(二)白天施工对市民出行及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夜间24︰00以后施工产生噪音的情况约有20天,持续四个月不属实。
(一)整改情况: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发《行政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中建四局、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自2018年7月5日起,22时至次日7时期间禁止施工。并下发整改通知《玉红城综(停)〔2018〕第10-031号》《玉红城综(停)〔2018〕第10-032号》进行了明确要求。
(二)约谈情况:针对红塔大道夜间施工噪音污染问题,2018年7月5日下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约谈玉溪建科管廊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尤长屯、陈紫薇、岳泰屹;中建四局项目经理殷洪俊、陈玉波;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项目经理李永雄,玉溪中铁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聂平太,玉溪世纪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潘赛连。组织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学习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qzfxxgk/ywjfw3185/20180709/926443.html)进行公示。
六、下一步措施
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各施工场地的监管力度,责成各参建方,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点,精心组织,科学管理,认真实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州委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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