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3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300029)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30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24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易门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列入长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举报件反映:“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园区:1.顺兴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水沟,味道特别的臭,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2.整个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严重,粉尘比较多,大车不盖棚布,料厂无任何降尘措施”。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易门顺兴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易门顺兴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该公司始建于2007年1月,现有两条造纸生产线(一线3600型长网造纸生产线,二线3300型造纸生产线)和纸箱生产车间一套(纸板生产线一条和彩印机5台)。设计年产12万吨高强瓦楞纸和1万平方米箱板纸。造纸生产工艺:回收废纸—分选去渣—水力碎浆—高浓除砂—纤维分离—筛浆—磨浆—成品浆—调浆—低浓除砂—造纸—表面湿胶—卷曲—成品。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该公司20000t/a高强度瓦楞纸项目于2007年1月19日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07年9月4日,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准予行政许可(易环许准字〔2007〕33号);年产10万吨高强瓦楞纸技改扩建项目于2017年7月10日在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易门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易门顺兴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强瓦楞纸技改扩建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易环审﹝2018﹞6号)。
2.大椿树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大椿树工业园区建于2003年,规划面积21.66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为:陶瓷建材、矿冶和化工,现开发利用3.1平方公里,入驻企业56户,其中,在建设企业5户,停厂企业3户,投产企业48户。初步形成矿冶、陶瓷建材两个特色产业集群。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0日,易门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反映“顺兴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水沟,味道特别的臭,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水沟”的问题
该公司生产废水目前采用格栅栏+混凝沉淀(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絮凝曝气)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打浆、筛选抄纸等工序;彩印车间油墨废水收集回用于废纸板喷淋。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一并处理回用不外排。目前该公司新增IC厌氧塔+好氧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味道特别的臭,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在一般情况下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刺鼻气味不明显,但由于控制刺鼻气味污染的措施不到位,在气温高等异常情况下散发的气味对环境造成影响。针对该问题,该公司已在纸机白水与纸浆混合、混凝沉淀调节等生产环节采取了添加除臭剂的措施进行异味控制,并于6月初开工建设以控制刺鼻气味为主的IC厌氧塔+好氧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系统。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举报反映“整个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严重,粉尘比较多,大车不盖棚布,料厂无任何降尘措施”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整个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调阅易门县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度、2018年一、二季度,易门大椿树工业园区空气质量指数级别为三级,空气质量状况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10。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粉尘比较多”的问题
2017年4月,易门县政府印发了《易门工业园区2017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易政办发〔2017〕34号),该方案实施后,县政府共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实施了园区绿化亮化工程;园区35户企业投入5900万元进行了粉尘专项治理:进行原料覆盖约6.3万平方米;新增厂内道路硬化3万多平方米;购置移动收尘器210套、雾化炮45个、扫地机40台、洒水车12辆;设置520多个喷淋点;安装固定式收尘器325套、密封输送带6500余米。2017年11月20—24日,市安监局联合省级专家对16户粉尘危害严重企业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2018年7月1日至3日,经现场调查,易门大椿树工业园区部分区域存在粉尘污染,粉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易门县交通主干道路安易路、大军路贯穿大椿树工业园区,货运物流集中,部分货物泼洒后引起扬尘;二是自2018年4月以来,园区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开挖土方、铺设管网,由于施工中管理措施不到位,产生一定扬尘污染;三是部分企业料场遮盖物老化更换不及时、大风吹刮移位等管理不到位,产生部分扬尘。该问题部分属实。
3.举报“大车不盖棚布”的问题
7月1日,经对贯穿大椿树产业园的安易路、大军路现场调查,大部分物料货运车辆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到运输物料全封闭覆盖运输,少部分物料运输车辆未对货物全封闭覆盖,造成物料泼洒泄漏时有发生。该问题部分属实。
4.举报“料场无任何降尘措施”的问题
7月1日至3日,经对企业料场现场调查:原料用量少的企业,已实施仓储化管理;陶瓷企业因原料用量和料场面积大的原因,采取近期生产所需原料实施仓储化管理,其余露天堆放的原料采取围挡、覆盖、雾炮喷淋等措施,但也不同程度存在遮盖物老化更换不及时、大风吹刮移位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易门顺兴纸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
该公司虽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控制刺鼻气味,但由于控制刺鼻气味的污水处理系统正在建设,尚未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站仍存在一定的刺鼻气味。
(二)大椿树工业园区存在问题
1.施工场地管理措施不到位。
2.少部分物料运输车辆未盖棚布。
3.部分企业料场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一)对易门顺兴纸业有限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易门县环保局在办理举报件(D530000201806230045)时,已于2018年6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罚款3万元。同时,下达了《易门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易环改字〔2018〕21号),责令该公司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建设,促使污水处理站废水异味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对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产业园环境整治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所反映的“整个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严重,粉尘比较多,大车不盖棚布,料厂无任何降尘措施”的问题部分属实。目前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由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环保局、县工信局约谈了12户陶瓷企业和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责令整改:1.责令陶瓷企业立即更换老化遮盖物,加强料场现场管理,对大风吹刮移位遮盖物及时复位,加大喷淋降尘频次;2.责令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现场清扫保洁、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2018年7月30日前竣工,回填、清扫和恢复已开挖的园区道路。
二是针对大椿树工业园区部分区域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产业园粉尘污染问题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易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m.gov.cn/)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责成易门县按照《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产业园粉尘污染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将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畅通信息,及时跟进督查,厘清责任,精准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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