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891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4-0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检查情况的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含各单位站点)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一季度经自检自查,全市上下暂未发生政策文件错误或不符合目前实际工作情况,也未发生对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到位或解读错误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读材料不够规范。部分文件起草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四条“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和第七条“三同步”的要求制作解读材料或解读产品。
(二)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县(市、区)、单位在发布过程中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发布不规范,存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未相互关联的情况。
(三)发布时间不够及时。部分单位未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解读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各县(市、区)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做好解读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工作有序开展,要全面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工作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多道审核、先审后发。并按季度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
(三)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政策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4类应当解读的范围进行解读,特别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等。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主要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类别、解读形式、文字材料、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要素。解读材料严禁照搬照抄或以文件精简版的形式出现,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中第十条要求的七项内容起草解读。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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