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1778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6-17 |
省复审检查组反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意见
6月14日,由云南省爱卫会组织的省级复审检查组,在对玉溪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随机抽查等方法进行复审检查后,提出了反馈意见。检查组既充分肯定了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十分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对下一步接受国家暗访复审,以及如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玉溪市自2011年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做到高位统筹、强势推进,还不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经费投入力度,城市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加强,人居环境、发展环境得到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稳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和提升。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扎实
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复审中,检查组抽查了医院、学校、社区、公共场所等10余个单位。检查组认为,玉溪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下辖社区居委会均设置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辖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各级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出入院健康教育,并采用发放健康教育处方、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形式,对病人及家属开展宣传教育。
全市上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了健康主题公园、社区健身路径、广场等运动健身场所,引导广大市民开展体育锻炼。红塔区共有84个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全市共有在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3637人。玉溪汽车客运中心设置了规范的禁烟标志和室外吸烟区,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向过往旅客及群众宣传健康与安全知识。市政府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
市容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要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市区广场、公园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河道水面清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集贸市场管理基本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活禽市场设立独立经营区,实行隔离宰杀,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生活秩序……这是检查组走街串巷复审市容环境卫生后真实记录的一切。
检查组认为,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集中整治措施,拓展和深化创卫工作,对建成区内城中村进行了卫生综合整治,基本消除了脏乱差现象。被检的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道路平整、清洁,垃圾收集规范,村民住房整洁有序,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基本落实;被检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内外清洁,有专人管理保洁,基本无蝇﹑无异味﹑无尿垢;被检农贸市场分摊经营,文明有序;建筑工地基本做到按标准围护施工,施工工地基本整洁,无坑洼积水现象。玉溪大河、聂耳音乐广场、出水口生态公园环境清洁有序,湖水水面无漂浮垃圾。通过创卫,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明显改善了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此次检查组抽查了飞井海水库、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监测断面、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多家单位,所查单位档案资料齐全。
近三年来,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已制定《玉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对重点企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2012年至2014年空气污染指数(APL)≤100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分别为100%、95%和98%;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中心城区饮用水源飞井海有围网、有标示牌,管理规范,台账资料齐全。监测站每月一次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2012年至2014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
目前,玉溪市已建成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两座。本次抽查的2家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管理规范。医源性废水检测报告齐全,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
本次复审,重点场所卫生组共对10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
反馈会上,检查组表示玉溪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从市到村全覆盖的多级监管网,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政府划定区域,将流动摊贩进行集中管理,实行“两证”、“两书”、一登记、一备案管理,推进小作坊、小摊贩规范管理。
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储存、留样、加工、销售符合要求,均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均持有有效许可证,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管理制度齐全。
建立了食品安全QQ群,开通食品安全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调动社会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市政水厂管理规范,水源保护、安全保障符合要求。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到位。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了《玉溪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屠宰场设备先进,生产区域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检验检疫记录完整,冷库符合相关要求。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不断深化
在现场查看了红塔文体中心、红塔区第三幼儿园、玉溪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0多个单位后,检查组对我市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传染病各项防治措施落实、监督到位,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无乙类传染病暴发。传染病发病率三年持续下降,发病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艾滋病、结核病完成规划要求,麻疹、乙肝、手足口等地方重点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
免疫规划各种接种率及各项任务指标均走在全省前列,疫苗针对疾病持续下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网络健全,管理规范。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绿道特色鲜明。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荣获国家卫计委2012-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
继续巩固和深化长效管理机制
在肯定我市巩固创卫成果的同时,检查组对复检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了宝贵建议。希望我市加强新标准的学习培训,提升爱国卫生城市水平,巩固和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对许多城市都存在的农贸市场现状问题,建议统筹建设农贸市场,使之既能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又能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水平;在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健康城市的各项准备工作。
最后,检查组对本次复审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玉溪市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中,政府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省级复审检查组同意玉溪市通过省级复审,建议省爱卫会上报全国爱卫办择时对玉溪市开展暗访复审。(记者 李铎业 冯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