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回复信息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深入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居民医保异地住院,自费出院后会参保地报销。按《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中“住院费用报销”事项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3.费用明细清单(原件);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证(原件);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如有疑问,可拨打0877-4010356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信件还没有回复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
运维电话:0877-207767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备案编号:滇ICP备19005185号-5